前教練非禮脫罪 風雨蘭:不等於事主誣告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11/17 00:19
最後更新: 2018/11/17 00:20
77歲前教練涉約9年前邀女學員到家中,藉詞按摩非禮,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,昨被裁定脫罪;主任裁判官稱裁決「非一定是事實的反映」,讚揚事主挺身公開事件,行為勇敢及無私,能令社會變得愈來愈公平。
惟有網民聞判後於網站留言指摘事主,關注性暴力的團體「風雨蘭」批評做法對事主構成二次傷害,又指被告雖脫罪但不代表事主誣告。
前教練獲判無罪後,網民於網站留言指摘事主誣告前教練使對方身敗名裂,及以粗言穢語批評事主「博出位」等。風雨蘭發言人王秀容昨表示,從裁判官的判詞可見,被告雖然罪名不成立,但並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,只是刑事審訊的舉證標準高,事主或未能給予充分的證據使被告入罪,不代表事主誣告,而裁判官亦有讚揚女事主敢於挺身而出。
王又呼籲網民需冷靜看待事件,有關指摘言論會對事主構成二次傷害。她亦預計本案裁決不會打擊同類受害人舉報性罪犯的決心,因為多數事主的主要考慮是阻止再有下一個受害人,而敢於舉報至少可以警剔身邊的人,因此風雨蘭希望同類事主勿受影響。